close
據報載,群聯涉嫌透過3家董事長可實質控制之關係人,未揭露逾13億的關係人交易。對此事件,潘董事長駁斥云:「公司獲利的每一毛錢都是真的;動機很重要,董事長的動機是為公司著想,只是方法可能踩到紅線;(作假帳)相關布局是為市場與人才、為公司長期發展而做…」

潘董事長的說法句句動人;可是,他的每句話也在挑戰會計學最基本的理論、證券市場資訊透明化原則、公司治理基礎。如果每家上市公司的董事長或高階管理當局均可隱匿重大關係人交易,謂這種隱匿係符合公司長遠目標,台股一定亂成一團。若股市允許如此,每一位外部投資者一定要花費成本去判斷,到底公司是否隱匿?那些資訊可信?…投資者在這種環境肯定無所適從,且反選擇決策(adverse selection)將處處可見,投資者肯定將都是資訊優越方的俎中肉。



if (typeof (ONEAD) !== "undefined") { ONEAD.cmd = ONEAD.cmd || []; ONEAD.cmd.push(function () { ONEAD_slot('div-inread-ad', 'inread'); }); }





茲節錄部分報載文字如下:群聯潘董事長對曜成科技(原聯東科技)、華威達科技、香港永馳具實質控制力,符合證券交易法「關係人」的定義。2014年間,關務局與檢調追查發現,群聯在2009年至2014年間與三家具實質控制力之關係人公司多次重大交易,均未於各期財務報告揭露,其中單年度部分重大交易更高達百億。5年內透過與聯東等三家關係人公司相互間之假交易,金額合計4千萬元美元(台幣13餘億),交易方式疑以母公司產品低價販售至子公司。報載亦評論:群聯的結果,與其內部控制、內部稽核的體制不完善,人治色彩重有關。

未揭露或被隱匿的公司管理當局「自行判斷動機」,屬外部人無從得知的內部訊息。其實,管理當局有義務揭露與透明化這些動機。否則公司董事長可據以遂行個人利益。外部投資者在難以判斷公司內部人的動機下,不知公司董事會不會自私自利。群聯發生隱匿關係人重大交易後的第一個交易日,成交量低且跌停,就是市場機制的最佳表現。

會計資訊講究真實、透明,並利用一套公認原則與程序,讓使用者可有效解讀,在市場機制下,達到所有投資者可充分掌握資訊內涵的目的,並據此產生股市效率結果。內部管理當局的動機通常屬最具資訊效果的資訊,通常也是內線交易不當利得之源由。所以,從資訊透明化/投資者保護的角度觀之,隱匿公司管理當局的個人判斷資訊,等同內線交易。

美國1930經濟大恐慌以來,投資者與證券主管機關學習到,資訊透明化是股市效率結果的唯一基礎,也是保護投資者不二法門。

會計是商業語言,雖公司交易繁多,為取信外部投資者,公司治理原則嚴格要求內部控制與稽核制度,會計翔實記載公司的所有商業活動,以共通財務報表格式與語言編制財務報表。在經獨立的會計師查核簽證後,投資者才可以「無保留地相信公司財務報表」,並據以無怨無悔買賣股票,承受損益。

為臻「資訊透明化」,財務報表必須經投資者有效率使用,才能創造真正的資訊透明化。這種過程涉及複雜的資訊使用市場機制。單純而言,投資者透過買進或持有,表達支持公司的正向發展;投資者透過不持有,或出售股票,藉以表達對該公司未來的不滿。所以,個股的成交量、股價都傳達一些投資者意涵的訊息。

據此,證期局、櫃買中心、投服中心等機構濾水器 光頭水,有義務釐清群聯內部控制、內部稽核、會計師簽證、財務資訊揭露與使用性情形,作為標準案例,引導台股走向正面的效率股市。這是台股置身國際的最基本條件。

(工商時報)

hdpv0yweod85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